管不住司機還是管不住自己?貨拉拉規模化轉型下的監管失職
管不住司機還是管不住自己?貨拉拉規模化轉型下的監管失職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貨拉拉的7條行政處罰信息中,其中就包括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生產教育和培訓的違法行為。
上有相關部門處罰,下有用戶投訴,為何貨拉拉對用戶安全與權益的保護依舊沒有太大的改善呢?
相比外賣和滴滴打車而言,同城貨源對于個體戶而言屬于低頻服務,大部分用戶的使用頻次以"年"為單位,因此用戶選擇服務多以價格導向,無法形成較高的用戶粘性。對于司機監管培訓屬于精細化運營模式范疇,且貨運跟其他滴滴網約車不同,大部分場景并不在車內,管控難度偏大,加大精細化運作往往會犧牲規模,或許是基于這個因素的考慮,貨拉拉輕視了對司機的培訓與監管。
據相關媒體報道,在記者對貨拉拉客服采訪中得知,貨拉拉對司機的管控和培訓力度并不大。從業者提交注冊審核成功后,只需要到線下進行一到兩小時的培訓便可以正常上崗。
同時,自用面包車需要辦理相應手續才能拉貨,擁有貨運從業資格的貨拉拉司機數量有限,有一部分司機長期處于非法運營狀態。審核培訓不到位,監管機制缺失,貨拉拉平臺對司機的管控能力很低。
平臺失職,貨拉拉雙邊平臺模式的失衡
作為一個典型的互聯網雙邊平臺,平臺需要保證各方共同獲利,即需要保障用戶的體驗,又要保證司機能夠權益。而貨拉拉不僅沒有獲得用戶的認可,司機對其也怨聲載道。
貨拉拉為了品牌宣傳,曾要求司機在車上張貼貨拉拉的廣告標識,否則就要罰款。但在后車窗張貼廣告屬于違法行為,嚴重遮擋了司機的視線,上路后會被交警罰款,司機陷入了兩難境地。
對此貨拉拉給司機的解釋為平臺會為其報銷,上海新聞《新聞晨報》就曾為此進行過報道《讓司機違法粘貼廣告,平臺還承諾報銷罰款》。至今貨拉拉車身違規貼廣告的問題也依舊存在。
貨拉拉內部制定了不同等級的會員體系,會員等級與平臺用戶搬家信息掛鉤,若沒有續費會員,平臺會對司機收取一定的信息費。
因是低頻需求導致一部分用戶選擇服務時以價格為導向,貨拉拉為了與同行競爭,擴大規模提升認知度,曾在全國大范圍降價,相對于平臺的長期布局而言,降價在短期內對司機的利益影響最大,貨拉拉平臺的司機對此很不滿。據相關媒體報道,貨拉拉宣布降價后約300名司機到其杭州總部抗議,甚至驚動了特勤人員。
司機的收入大幅度減少,行業的正規服務利益得不到保障,與平臺相處處于弱勢的司機,就會倒逼更加弱勢的用戶群體。且司機對平臺的認可度降低,對失業的考慮成本也隨之降低,平臺又缺少相應的監管機制,司機違法亂紀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加。
當貨拉拉還處于同城貨運市場領頭羊的時候,司機或許沒得選,但當貨拉拉的市場優勢逐漸下降時,司機對平臺的認可度就會隨之大幅度降低。
在滴滴入局同城貨運之前,貨拉拉長期占據同城貨運50%以上的市場份額,2020年6月滴滴推出了滴滴貨運。同城貨運的市場擴充是以城市或區域為發展單位的,司機的招募與培訓需要一定的時間,且同城內的司機資源有限,同城貨運的市場開拓相對于網約車的擴張要難很多。
但滴滴貨運僅用了2個月的時間,在成都和杭州兩個試點城市的市場份額就超過了50%。
對一部分司機而言,脫離貨拉拉轉向滴滴貨運,除了滴滴貨運對司機的大力度補貼外,司機對貨拉拉平臺粘性不強也是促使滴滴貨運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滴滴貨運的優勢或許就是貨拉拉在當下所缺失的。
"重物輕人"是行業的錯,還是企業的失職?
同城貨運領域靠燒錢砸規模的方式很難擠壓競爭對手,行業同質化相對嚴重,而在亂象叢生的當下,提早進行精細化運營的企業能率先獲得用戶的好感。而這便是滴滴貨運的破局點,在沒有規模的情況下,先通過精細化運營打開市場,然后再穩步進攻。
滴滴在2020年12月上線了"桔視智行"APP,針對車輛安全、車輛監控和司機教育等服務通過APP進行一站式的智能物流管理。但在具體落實上不盡人意,滴滴貨運依舊出現和貨拉拉同類型的問題,司機中途停車加價、非高峰時間收取高峰服務費以及投訴渠道滴滴審核人員不作為等問題,不過APP的推出至少證明滴滴貨運已經把維護用戶權益放在了發展規劃上。
而2013年就入局同城貨運賽道,并且用戶月活高達720萬的貨拉拉,在此方面上的布局看上去似乎并不積極,作為一個雙邊平臺模式的互聯網公司,這對司機和用戶來說都是失職的表現。
貨拉拉CEO在接受燃財經的采訪時表示,貨拉拉對用戶最大的價值是"有快好",能找到車,并且從叫車到門口的時間可以做到十分鐘以內,并且通過司機提供很好的物流服務。由此可見,貨拉拉的發展規劃中,用戶權益的保障并不是重點。
同城貨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體現在貨運上,優化速度和效益作為發展重心確實是同城貨運的核心問題,但并不代表用戶權益的維護就能忽略不談。
貨拉拉既然默認可以用戶跟車,To C搬家業務的重點就包括了人和物,且物的價值體現在人身上,如果人的權益無法保障,那么維護物的價值又有何用?
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既然貨拉拉的業務涉及到了To C業務,就要自覺保障用戶的權益,而不是以生命為代價來促進平臺的完善。這既是對用戶負責,也是對企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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