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管來臨,山西27家售電公司擬被強制退市!
合規已成生存“必答題”。

作者:三晉財經匯
近日,山西27家售電公司因未持續滿足注冊條件,且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擬被強制退出市場。

11月19日,山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售電公司啟動強制退出程序的公告》。
公告顯示,山西鑫恒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售電公司,因“未持續滿足注冊條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經請示山西省能源局及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同意,擬對上述27家公司啟動強制退出程序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對上述售電公司實施強制退出。
2015年,《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印發實施,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拉開序幕。電力銷售轉向市場化多元競爭格局,電網企業負責輸配電,發電和售電環節向市場開放。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4000余家售電公司,其中民營售電公司達2400余家,占比近60%,廣泛參與售電、增量配電等多個電力市場核心環節。
2021年,《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發布,進一步規范電力交易市場。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售電公司需嚴格遵循《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此次山西27家售電公司被強制退出,正是觸及了“未持續滿足注冊條件且未按期完成整改”這一違規情形。
而注冊條件則包括:資產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配備10名全職從業人員、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技術支持系統、滿足信用要求等多個條件。
事實上,今年以來山西電力交易中心已多次發布售電公司強制退出或停牌名單。
1月,8家售電公司因“不滿足市場存續條件,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被啟動強制退出程序;
8月,8家售電公司因“職稱人員證書不實、從業人員重復參保”等問題被采取停牌措施,要求限期3個月完成整改;
9月,2家售電公司因“未按時足額繳納履約保函、保險”被停牌,限期1個月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將啟動強制退出程序。
山西對售電公司的“強監管”也并非孤例。
2025年以來,全國范圍內掀起售電行業“監管風暴”,多個省份密集開展售電公司清理整頓工作。
包括湖南、重慶、廣東、江西等多地對多家售電公司采取退市或停牌整改措施,范圍覆蓋“連續3年未開展業務”“信息披露違規”“人員資質造假”等多種違規情形。
當前,售電行業迎來強監管階段,從準入到退出,監管覆蓋“全生命周期”。對于企業而言,合規已成為生存“必答題”。
附強制退出售電公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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